关于中地装张家口探矿机械有限公司拟处置的浮顶油罐残余价值评估项目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立中央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6〕41号)和《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公示实施细则》(国机财〔2023〕319号),现将中地装张家口探矿机械有限公司拟处置的浮顶油罐的残余价值评估项目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本次评估的经济行为文件为:
1. 《关于张探公司处置浮顶油罐请示的批复》(中地装财[2025]155号);
2. 《中国地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年第17期)。
二、评估机构相关情况
1.评估机构选聘方式:按照《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机财〔2022〕318号)及张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从国机集团评估机构库中随机遴选5家评估机构,并采取询比价的方式确定最终评估机构。
2.选聘的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资产评估师:刘天飞,资格证书登记编号:11020029;耿东阳,资格证书登记编号:41190076。
二、评估程序履行情况
评估公司接受张探公司委托后,对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实施了评估,主要评估程序分四个阶段进行:接受委托及准备阶段、现场清查阶段、选择评估方法及收集市场信息和估算阶段、评估汇总阶段。
四、评估项目有关情况
1.评估报告摘要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中地装张家口探矿机械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中地装张家口探矿机械有限公司拟处置的浮顶油罐残余价值进行了评估。
评估对象:中地装张家口探矿机械有限公司拟处置的浮顶油罐资产。
评估范围:评估范围为中地装张家口探矿机械有限公司拟处置的浮顶油罐资产,共计10个,账面值为6,869,226.75元。根据委托方提供图纸,每台储油罐设计储油量为10000立方,罐内直径30米,高度约为17.63米,罐体材质均为钢材,单台重量约为259,166.82Kg,10个总重约2,591,668.00 Kg(取整)。
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
价值类型:本次评估价值类型为残余价值,本报告书所称残余价值是指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在不能继续使用前提下,拆除变现的价值估计数额。其中,有形资产,是指以具体物质产品形态存在的资产。
根据本次评估对象及目的,对于已报废的资产,在资产不能持续使用的前提下,不可采用成本法,同时也不存在可预测收益情况,故本次仅可选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值=可回收设备重量×单价。
经评估,中地装张家口探矿机械有限公司拟处置的浮顶油罐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8月31日的评估值为513.15万元(含增值税价),评估减值173.77万元,减值率为25.30%。
2.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包含增值税价值。
(2)本次询价回收商价格为上门回收价格,价格中已考虑拆除费及运输费,在未来移交过程中该费用由收购方承担。
(3)本次委估设备的重量根据委托方提供相关图纸计算确定,未来交易过程中若存在较大差异时需对评估结论调整后使用。
五、评估资料查阅方式
如需查阅本次评估的相关材料,请提交查阅申请,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在履行中地装张家口探矿机械有限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后,可以查阅评估资料。
六、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及处理方式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填写公示反馈意见表,签字或部门盖章后提交中地装张家口探矿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
七、公示期限
2025年11月05日-2025年11月11日。
八、其他事项
联 系 人:史六顺
联系方式:0313-4080151
中地装张家口探矿机械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5日
